王巩,字定国,自号清虚居士,莘县(今属山东)人。素子。神宗时为秘书省正字,坐与苏轼游,贬监宾州盐税。哲宗元祐中除太常博士。绍圣初又以元祐党籍贬官。有集(《东坡全集》卷三四《王定国诗集叙》、《黄豫章集》卷一六《王定国文集序》),已佚。今存《甲申杂记》、《闻见近录》、《随手杂录》。《东都事略》卷四○、《宋史》卷三二○有传。今录诗十一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