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,字为山,新安人。咸通十三年登进士第。僖宗时为司勋员外郎、史馆修撰,入河东郑从谠幕。天复中为御史大夫。天祐元年检校右仆射,次年贬曹州司户,后为朱全忠所杀。诗一首。(《全唐诗》无赵崇诗,传录《登科记考》卷二十三、《郎官石柱题名考》卷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