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八
七
八
【唐代】
王梵志
造
酒
罪
甚
重
,
酒
肉
俱
不
轻
。
若
人
不
信
语
,
(
「
语
」
,
伯
三
七
一
六
、
斯
二
七
一
○
卷
作
「
义
」
。
)
捡
取
《
日
槃
经
》
。
(
「
日
」
,
伯
三
七
一
六
、
伯
三
六
五
六
卷
作
「
湼
」
。
)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