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魏塘王居士留三日二首·其二
为
魏
塘
王
居
士
留
三
日
二
首
·
其
二
【宋代】
方回
魏
塘
酒
贱
蟹
螯
肥
,
久
要
人
情
忍
重
违
。
呼
妓
访
僧
俱
不
必
,
醉
三
昼
夜
可
言
归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