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黄县学记
宜
黄
县
学
记
【宋代】
曾巩
古
之
人
,
自
家
至
于
天
子
之
国
,
皆
有
学
;
自
幼
至
于
长
,
未
尝
去
于
学
之
中
。
学
有
诗
书
六
艺
,
弦
歌
洗
爵
,
俯
仰
之
容
,
升
降
之
节
,
以
习
其
心
体
耳
目
手
足
之
举
措
;
又
有
祭
祀
、
乡
射
、
养
老
之
礼
,
以
习
其
恭
让
;
进
材
论
狱
出
兵
授
捷
之
法
,
以
习
其
从
事
;
师
友
以
解
其
惑
,
劝
惩
以
勉
其
进
,
戒
其
不
率
。
其
所
以
为
具
如
此
,
而
其
大
要
,
则
务
使
人
人
学
其
性
,
不
独
防
其
邪
僻
放
肆
也
。
虽
有
刚
柔
缓
急
之
异
,
皆
可
以
进
之
于
中
,
而
无
过
不
及
,
使
其
识
之
明
,
气
之
充
于
其
心
,
则
用
之
于
进
退
语
默
之
际
,
而
无
不
得
其
宜
,
临
之
以
祸
福
死
生
之
故
,
而
无
足
动
其
意
者
。
为
天
下
之
士
,
而
所
以
养
其
身
之
备
如
此
;
则
又
使
知
天
地
事
物
之
变
,
古
今
治
乱
之
理
,
至
于
损
益
废
置
、
先
后
终
始
之
要
,
无
所
不
知
。
其
在
堂
户
之
上
,
而
四
海
九
州
之
业
、
万
世
之
策
皆
得
。
及
出
而
履
天
下
之
任
,
列
百
官
之
中
,
则
随
所
施
为
无
不
可
者
。
何
则
,
其
素
所
学
问
然
也
。
盖
凡
人
之
起
居
饮
食
动
作
之
小
事
,
至
于
修
身
为
国
家
天
下
之
大
体
,
皆
自
学
出
,
而
无
斯
须
去
于
教
也
。
其
动
于
视
听
四
支
者
,
必
使
其
洽
于
内
;
其
谨
于
初
者
,
必
使
其
要
于
终
。
驯
之
以
自
然
,
而
待
之
以
积
久
,
噫
,
何
其
至
也
!
故
其
俗
之
成
,
则
刑
罚
措
;
其
材
之
成
,
则
三
公
百
官
得
其
士
;
其
为
法
之
永
,
则
中
材
可
以
守
;
其
入
人
之
深
,
则
虽
更
衰
世
而
不
乱
。
为
教
之
极
至
此
,
鼓
舞
天
下
而
人
不
知
其
从
之
,
岂
用
力
也
哉
!
及
三
代
衰
,
圣
人
之
制
作
尽
坏
。
千
余
年
之
间
,
学
有
成
者
,
亦
非
古
法
。
人
之
体
性
之
举
动
,
唯
其
所
自
肆
;
而
临
政
治
人
之
方
,
固
不
素
讲
。
士
有
聪
明
朴
茂
之
质
,
而
无
教
养
之
渐
,
则
其
材
之
不
成
夫
然
。
盖
以
不
学
未
成
之
材
,
而
为
天
下
之
吏
,
又
承
衰
弊
之
后
,
而
治
不
教
之
民
。
呜
呼
,
仁
政
之
所
以
不
行
,
盗
贼
刑
罚
之
所
以
积
,
其
不
以
此
也
欤
!
宋
兴
几
百
年
矣
,
庆
历
三
年
,
天
子
图
当
世
之
务
,
而
以
学
为
先
,
于
是
天
下
之
学
乃
得
立
。
而
方
此
之
时
,
抚
州
之
宜
黄
,
犹
不
能
有
学
。
士
之
学
者
,
皆
相
率
而
寓
于
州
,
以
群
聚
讲
习
。
其
明
年
,
天
下
之
学
复
废
,
士
亦
皆
散
去
。
而
春
秋
释
奠
之
事
,
以
著
于
令
,
则
常
以
主
庙
祀
孔
氏
,
庙
又
不
理
。
皇
祐
元
年
,
会
令
李
君
详
至
,
始
议
立
学
,
而
县
之
士
某
某
与
其
徒
,
皆
自
以
谓
得
发
愤
于
此
,
莫
不
相
励
而
趋
为
之
。
故
其
材
不
赋
而
羡
,
匠
不
发
而
多
。
其
成
也
,
积
屋
之
区
若
干
,
而
门
序
正
位
讲
艺
之
堂
,
栖
士
之
舍
皆
足
;
积
器
之
数
若
干
,
而
祀
饮
寝
室
之
用
皆
具
。
其
像
,
孔
氏
而
下
从
祭
之
士
皆
备
。
其
书
,
经
史
百
氏
、
翰
林
子
墨
之
文
章
,
无
外
求
者
。
其
相
基
会
作
之
本
末
,
总
为
日
若
干
而
已
。
何
其
周
且
速
也
!
当
四
方
学
废
之
初
,
有
司
之
议
,
固
以
谓
学
者
人
情
之
所
不
乐
。
及
观
此
学
之
作
,
在
其
废
学
数
年
之
后
,
唯
其
令
之
一
唱
,
而
四
境
之
内
响
应
,
而
图
之
为
恐
不
及
。
则
夫
言
人
之
情
不
乐
于
学
者
,
其
果
然
也
欤
?
宜
黄
之
学
者
,
固
多
良
士
;
而
李
君
之
为
令
,
威
行
爱
立
,
讼
清
事
举
,
其
政
又
良
也
。
夫
及
良
令
之
时
,
而
顺
其
慕
学
发
愤
之
俗
,
作
为
宫
室
教
肄
之
所
,
以
至
图
书
器
用
之
须
,
莫
不
皆
有
,
以
养
其
良
材
之
士
。
虽
古
之
去
今
远
矣
;
然
圣
人
之
典
籍
皆
在
,
其
言
可
考
,
其
法
可
求
。
使
其
相
与
学
而
明
之
,
礼
乐
节
文
之
详
,
固
有
所
不
得
为
者
。
若
夫
正
心
修
身
为
国
家
天
下
之
大
务
,
则
在
其
进
之
而
已
。
使
一
人
之
行
修
,
移
之
于
一
家
,
一
家
之
行
修
,
移
之
于
乡
邻
族
党
,
则
一
县
之
风
俗
成
、
人
材
出
矣
。
教
化
之
行
,
道
德
之
归
,
非
远
人
也
;
可
不
勉
欤
!
县
之
士
来
请
曰
:
“
愿
有
记
!
”
故
记
之
。
十
二
月
某
日
也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