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安石 [宋代]

王安石(一○二一~一○八六),字介甫,晚号半山,抚州临川(今属江西)人。仁宗庆历二年(一○四二)进士。历签书淮南判官、知鄞县、通判舒州,召为群牧判官。出知常州,移提点江东刑狱。嘉祐三年(一○五八),入为度支判官,献万言书极陈当世之务。六年,知制诰。英宗治平四年(一○六七),出知江宁府。寻召为翰林学士。神宗熙宁二年(一○六九),除参知政事,推行新法。次年,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。七年,因新法迭遭攻击,辞相位,以观文殿学士知江宁府。八年,复相。九年,再辞,以镇南军节度使、同平章事判江宁府。十年,免府任,为集禧观使,居江宁钟山。元丰元年(一○七八),封舒国公。后改封荆。哲宗元祐元年卒,年六十六。赠太傅。绍圣中谥文。著有《临川集》一百卷、《唐百家诗选》二十卷、《新经周礼义》二十二卷(残)。另有《王氏日录》八十卷、《字说》二十卷、《老子注》二卷、《洪范传》一卷、《论语解》十卷,与子雱合著《新经诗义》三十卷,均佚。事见《名臣碑传琬琰集》下集卷一四《王荆公安石传》。《宋史》卷三二七有传。 王安石诗,有全集本和诗集李壁注本两个系统。今以明嘉靖三十九年吉阳何氏抚州覆宋绍兴中桐庐詹大和刊《临川先生文集》(《四部丛刊初编》影印,其中诗三十七卷,第三十八卷有六首四言诗)为底本。校以南宋龙舒刊《王文公文集》本(简称龙舒本),张元济影印季振宜旧本《王荆文公诗李雁湖笺注》本(张氏以为系元大德本,据今人考证,实明初刻本,简称张本),清缪氏小岯山房刊本(简称缪本),日本蓬左文库所藏朝鲜活字本(简称蓬左本)。校本多出底本的诗,以及从他书辑得的集外诗,分别编为第三十八、三十九、四十卷,各本多有与他人诗集互见或误收的诗,前人已多有指明。为谨慎计,凡本集各本已收的诗,仍全部收入,在诗题下加注或加按说明;《瀛奎律髓》误收的他人诗,入存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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